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鄉親們自己的土地如果沒有直接臨道路(如現有巷道、計畫道路…等)而無法指定建築線,是否就不能申請蓋房子呢?其實不用擔心,依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第1項第3款略以:「…以私設通路連接建築線者,其寬度不得小於建築技術規則所定私設通路之最小寬度。」,也就是土地得以私設通路連接至建築線來申請建築執照,以下3點說明需要注意:一、依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編第2條規定,私設通路最小寬 度為2公尺,若通路超過10公尺長則要3公尺寬,長 度超過20公尺則寬度至少為5公尺,倘若基地內之建 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1,000平方公尺以上者,通路寬度 為6公尺。(私設通路長度自建築線起算至建築物最遠 一處之出入口或共同入口)。二、依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規定,於申請建照 時應檢附該私設通路之土地權利證明文件。三、若私設通路為農地,則需要繳交農地回饋金後才准予 發照。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工商發展處(建築管理科)張先生,連絡電話:037-558278,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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